忠诚履职担当 从严监督执纪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营山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示范带领并从严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要求,深入开展护林、清源、利剑“三大行动”,扎实开展蒲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风清气正县域政治生态巩固发展。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实有力、步步深入,多项工作居全市一方阵,推动问责工作做法被省纪委刊发推广。脱贫攻坚“尖刀督战”、监督保障“一卡通”治理、加强二级单位和县属国企监督等工作得到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10余次。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联动协作监督机制、基层信访举报办理“两化”建设等做法被《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四川日报》《廉政瞭望》等中省媒体刊载。
(一)聚焦政治建设,落实“两个维护”坚定坚决
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县纪委常委会、全县纪检监察巡察系统干部职工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系列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省市纪委和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30余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优化升级“双五工作法”。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公开”升级为“五严格”,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权力规范运行、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严格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积极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效联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问责工作的参考意见》,推动各级党组织主动问责、规范问责。全年问责失职失责党员领导干部44名,约谈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28人次,做法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持续加强县域政治生态建设。定期对县域政治生态进行研判调度,协助县委召开全县政治生态建设季度推进会3次,集中力量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贫攻坚领域纪律和作风问题、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等突出问题3个。建立政治生态建设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71人次,对不符合提拔重用、晋级评先的同志作出暂缓或更换人选建议。严格县级机构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纪律监督,提醒谈话30余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个。
(二)聚焦监督主责,护航发展大局有力有效
创新监督机制。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创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间协作、乡镇纪委片区协作、派驻巡察联动协作“三个协作”机制,通过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有机统筹,有效解决基层监督力量不足、同级监督难、熟人监督难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立案率同比上升89%、36%。探索构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协同机制,深化与财政、审计行业部门监督联动,“一盘棋”大监督格局初步形成。
突出监督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再监督再检查,纪检巡察干部深度融入脱贫攻坚“尖刀班”督作风、解难题,持续开展下访督导,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33个,全县高质量通过脱贫摘帽省级验收。建立纪检干部监督服务“10件大事”和省市县重点项目机制,常态深入一线监督推动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26个,警示约谈有关责任人57人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企业“上门听音、开门整风、把门拒腐”活动,3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42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扎实开展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督促整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74个,问责处理6人。
补齐监督短板。着力解决基层“冷门”单位、“偏门”领域监督薄弱问题,加大对党政机关下属二级单位、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临时机构等“边缘部门”监督力度,明确县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对县属国企和垂管单位的监督或协作监督关系,召开案发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17次、警示教育约谈会3次,问责二级单位党组织2个。
(三)聚焦作风建设,党风政风民风清明清朗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驰而不息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节点暗访和常态督查相结合,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着力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起60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9起97人,通报曝光14起23人,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
持续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090个,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问题79件132人;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11件17人,成功办结市纪委交办的全市首例扫黑除恶“保护伞”窝案;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和涉农保险专项治理,纪检系统监督保障“一卡通”治理的做法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牵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城市病”等问题整治成效在中省媒体刊载。
持续开展“三项活动”。坚持以密切干群关系、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主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创新推行“1+N”干部包联群众工作法,走访群众2万余户次;扎实开展逢场天“三接访”1053场次、“阳光问政”坝坝会697场次、“廉政面对面”巡回宣讲66场次,主动深入群众收集问题5400余个,并按照“3个100%”要求解决解释5300余个,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聚焦标本兼治,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
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完成3轮12个乡镇(街道)、34个县级部门(单位)、4个县属国企常规巡察,提级巡察12个村(社区)党组织,发现并督促整改一批基层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检查,督促完成省委巡视反馈的34个问题和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的150个问题整改,高质量办结省委巡视南充交办信访件20件,经验做法被《四川巡视巡察参考》刊载交流。
深化信访举报办理“两化”建设。深入开展全省基层信访举报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创新“五五三”工作体系,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强化重复访越级访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基层信访举报突出问题。2019年信访总量、越级上访和重信重访率分别同比下降47.1%、46.9%、70.4%,工作成效得到省市纪委肯定,经验做法在中省纪委内网刊载。
严格规范审查调查。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年处置问题线索273件,严肃查处原县供销社前后两任主任严重违纪违法案等各类案件18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6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27人,留置10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扎实开好线索分流、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反腐败协调等5个专题会议,审查调查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办案人员、涉案对象“双安全”要求,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不断做实“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走上前台上廉政党课13场次,组织100余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五)聚焦队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本色充分彰显
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学习8次、班子成员讲党课交流8次,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7篇。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县纪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主动查找问题53个并全部整改,县纪委监委班子及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战斗力、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三项改革深入推进。制定完善《县纪委监委工作规则》,自觉坚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双重领导,定期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请示报告。积极推动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拓展、向乡镇延伸,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部更名赋权,所有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正式挂牌,实现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紧扣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修订纪检监察业务规程3项,规范执纪执法常用文书6项。
自我要求更加严格。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能力、审查调查能力培训,组织50余人到浙江大学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抽调80余人次参与县委巡察、跟班轮训、协作办案等。强化内控管理和内部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市纪委内部督察反馈22类7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件6件,函询5人,提醒约谈5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压力依然巨大,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不愿抓、不会抓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不懂纪、不守纪的现象依然存在,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不想为、不会为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干部奉行“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干事创业热情衰退;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不敢为、不善为的现象依然存在,能力素质没有完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纪委监委的本质属性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和接受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突出政治监督首责,坚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双重领导”,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紧扣全县发展大局,有力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落实。
(二)坚持人民立场,坚守初心使命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一年来,我们始终抓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关键,坚决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机制创新,坚决保障执行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支撑。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一年来,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我们坚持监督制度体系化、监督流程规范化、监督责任具体化,优化完善“双五工作法”“三个协作”机制等,构建全覆盖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保障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坚持高压态势,坚决一体推进“三不”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做到监督从严、执纪从严、反腐从严、警示教育从严,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正风反腐新成效凝聚党心民心。
(五)坚持自我约束,坚守清廉本色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正人先正己,“打铁之人”首先要成为“铁打之人”。一年来,我们勇于刀刃向内,一以贯之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在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廉洁素养,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期。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及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以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统揽,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蒲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全面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强化政治定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把思想、职责、工作摆进去,做到真信笃行、知行合一,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担当奋进的强大动力。自觉接受“双重领导”,主动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做到应报尽报,既报告过程又报告结果,进一步彰显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
突出政治监督。继续深化“双五工作法”,做深做实“五严格”,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持续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定期召开县域政治生态建设推进会,集中力量解决脱贫攻坚、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落实《整治“袍哥文化、码头文化、圈子文化”规范领导干部言行十条不准》,加强对“三场攻坚战”“六稳”工作、“10件大事”“三大行动”和疫情防控等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深化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肃选人用人监督,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规范精准问责。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充实完善《加强和规范党内问责工作的参考意见》,紧紧扭住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督专责,联合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目标办对主体责任单位开展问责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持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给全县大局工作造成被动、产生不良影响被问责的,将问责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认真落实市委“容错纠错30条意见”,有效避免问责泛化和问责不当。
(二)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参与尖刀班监督护航脱贫攻坚。严格执行“四个不摘”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度参与优化调整后的脱贫攻坚“尖刀班”,与纪委监委下访督导和“五个一”力量督查、目标绩效督查高效整合,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项目资金、帮扶责任、脱贫奔康产业园区管护等重点开展监督,严肃问责扶贫责任不落实、帮扶措施不到位、扶贫政策兑现打折扣、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十九大后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障全县上下合力攻坚态势不变、斗志不减、劲头不松。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问题集中整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认真落实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主体责任,全面整治“涉医、涉学、涉农”等领域不正之风,推进民生领域15个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拓展“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果,严肃查处民生资金、征地拆迁、低保养老、基层执法和生态环境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会同政法机关严厉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营造安静清静干净的社会环境。
全面提升基层群众满意度。扎实开展公开接访、干部下访、定期回访“三访活动”,做深做实“1+N”干部包联群众、逢场天“三接访”、“阳光问政”坝坝会、“廉政面对面”巡回宣讲“四项活动”,立足“3个100%”要求全面收集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全面加强对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落实、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导检查,确保社会评价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三)凝神聚力履行“第一职责”,不断提升综合监督效能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积极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与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贯通联动,强化县级领导督导分管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基层组织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完善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督促“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落实“双重领导”机制,加强县纪委监委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调研、精准指导,强化基层纪委对基层党委及班子成员监督。深化“三个协作”机制,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联动。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推行“四联”模式,强化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协调互动,着力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大监督格局。
抓实抓细日常监督。坚持挺监在前、严在日常,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特别是空喊口号不落实、阳奉阴违乱落实、欺上瞒下假落实、工作拖沓慢落实、照抄照搬机械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用力整治“四官”问题,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标尺正风肃纪,久久为功、化风成俗。健全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机制,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大对县属国企、二级单位等“边缘单位”监督力度,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监督。规范廉政档案的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
抓紧抓牢重点监督。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深化落实纪检监察“1+3”保障服务“10件大事”和省市县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坚持一周一督导、一月一会商、一错一纠处,盯紧盯牢干部作风,有力有效推动重大项目规范高效推进。持续开展“上门听音、开门整风、把门拒腐”活动,督促落实中省市县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严肃查处“三难三乱”行为,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严格依法依规使用调查措施,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努力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
抓严抓常基层监督。严肃村建制调整纪律,加强村“三资”、人事调整监督和影响改革行为监督,注重选拔政治过硬、群众威信高、熟悉社情民意的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员,推行村(社区)纪检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大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力度,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深化拓展基层信访举报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五五三”工作体系,建成全覆盖检举举报平台,提高精准处置信访举报水平。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严格规范检举控告工作,持续治理“乱告状”,加大澄清是非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全面加强政治巡察。把巡察和持续巩固良好县域政治生态、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压茬开展常规巡察,适时开展专项巡察,灵活开展机动巡察,有序推进巡察监督向村(社区)党组织和二级单位延伸,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建立县级领导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进整改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落实约谈提醒、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和核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全面规范审查调查。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加大审批监管、选人用人、司法执法、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招标采购等方面腐败问题查处力度;紧盯基层“微腐败”现象,加大贪污侵占、套取私分、截留挪用等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行为惩治力度;紧盯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加大对“保护伞”的查处打击力度。坚持公正规范文明执纪执法,开好线索分流、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专题会议,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完善审查调查工作,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定期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会,落实纪检监察与法院、检察、公安、财政、审计等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
全面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机制和体制问题,通过约谈提醒、发函督办、提出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建立党风廉政风险预警、廉政警示教育宣讲、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负面清单“三项机制”,常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负责人共同走上前台讲廉政党课,持续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面推行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重扬干事创业活力。
(五)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树标杆、做表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县纪委监委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监督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带头做到讲政治、讲民主、讲团结、讲担当、讲奉献、讲廉洁,示范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强站位、强素养、强作风、强作为、强形象。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落实“两为主”要求,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人员交流内外互通、内部互动,着力构建人员有序流动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多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培养精准监督、精细核查的专业能力,强化调查研究、谈话突破、把握政策的专业素养,增强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在推进工作中进一步锤炼队伍业务能力。探索推行纪检监察系统内干部轮岗挂职交流,有序安排派驻机构干部和乡镇纪委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全方位锻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能力。
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严格执行《规则》《规定》,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强化严实深细作风,定一事抓一事,干一件成一件。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盯住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对失职失责、行为失范的严肃问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加强县监委特约监察员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用实际行动书写忠诚干净担当,保持队伍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更需新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考卷正在徐徐展开,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振奋的精神状态、坚如磐石的意志品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敢于斗争,砥砺奋进,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百年目标,加快建设有影响力的山水田园城市和川渝合作示范县、争创全市经济副中心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双五工作法”:即营山县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主要载体,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权力规范运行、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严格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五严格”压紧主体责任;以常态督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脱贫攻坚、基层“两个责任”落实、十件大事和营商环境、信访举报办理“两化”建设“五督导”抓实监督责任。
2.“两化”建设:即全省基层信访举报办理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点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场所设施、组织架构及具体办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3.“两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4.“三个协作”:即营山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支监督力量联动协作的工作模式。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间联动协作,整合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组建6个组间协作组,组长“轮流坐庄”牵头常态开展监督检查和下访督导。二是乡镇纪委片区联动协作,组建9个片区乡镇纪委协作组,由1名协作组长牵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交叉办案。三是派驻巡察联动协作,把纪检监察监督和巡察监督有效结合,抽派纪检干部参与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5.“四联”模式:即监督力量“联合”解决“谁来监督”问题,监督内容“联谋”解决“监督什么”问题,监督方式“联动”解决“怎么监督”问题,监督结果“联用” 解决“成果运用”问题。
6.“四官”:即思想懒惰、不思进取,工作不积极、办事拖拉,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推进工作虚于应付的“懒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能力不强、观念保守,干工作没有思路、缺乏主动钻研精神的“庸官”;对领导言听计从、唯唯诺诺,回避矛盾、明哲保身,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的“乖官”;处事圆滑、投机取巧,注重留痕、不注重实效,惯于搞“选择性”作为、见到荣誉利益就上的“巧官”。
7. “三难三乱”:“三难”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乱”即乱检查、乱收费、乱执法。